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博士生招生简介: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坐落在我国煤炭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省省会太原,1954年创建于大连,1961年迁至太原,是中国科学院直属的能源与环境高技术基地型研究所。     该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围绕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两条主线,形成了能源与化工、新型炭材料、绿色化学三个优势科研领域,主要研究煤基合成液体燃料、煤气化过程的集成优化、燃煤污染控制、能源环境新材料、高性能炭材料、煤深加工及下游产品、超临界化工及萃取、特种气体制备及净化、精细化工等。该所以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能源环境工程实验室、炭材料开放实验室、绿色化学与工程开放实验室、合成油技术工程部为科技创新主体,以能源化工工程中心、科林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产业化主体,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到工艺过程开发直至产业化的较为完备的科研结构体系。     我所先后获得国家发明奖、中科院科技发明和进步奖、省部级成果奖 300余项,获准国家授权专利156项。一些重大科技成果在国际国内享有较高的显示度,技术成果进入企业或与企业联合开发,产生了数十亿元的经济效益。     我所配有齐全的现代化仪器设备和丰富的图书情报资料,编辑出版《燃料化学学报》《新型炭材料》等学术刊物,并与国内外学术界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关系。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学位授权单位,在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及工业催化等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物理化学和化学工艺专业同时招收博士研究生,并设有物理化学专业博士后流动站。对优秀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制度,每年招收硕士生50-55名,博士生45-50名。至今共招收博士研究生 251人,硕士研究生 382人。     研究生毕业后,除委培生、定向生之外,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面向全国统一分配,毕业生可以根据国家需要和个人意愿,选择自己希望去的地方和单位。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地处太原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建有研究生公寓,均为设备齐全、带有小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住房宽松,研究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奖学金外,还享受研究助理等项津贴,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欢迎立志深造的优秀青年报考,同时愿与高校、科研单位、厂矿企业合作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     欢迎访问所主页: http://www.sxicc.ac.cn     研究生招生办E-mail信箱: yjsb@ sxicc.ac.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学习期限:  三年     四、报名日期:  2002年8月15日~9月15日;  2003年1月10日~3月1日     五、报名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     邮政编码: 030001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介绍信、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到我所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并索取有关表格,交报名费100元。     2.考生通过所在单位于考试前两周(外地考生以邮戳为准), 向我所研究生招生办送交下列材料:     (1) 报考博士生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五张;     (2) 两名专家推荐书;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评议书(复印件);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5)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6) 政治审查表。     同等学力者不交(3)、(4)两项材料,但应开列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和寄送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由本人独立完成的相当于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     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七、考试     1.考试日期: 2002年10月、2003年3月(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 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本所内     八、报考费用: 考生的一切费用原则上均由本人自理, 经济确有困难者,可向所在单位申请。  |